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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全市法院“一案双查”暨执行作风大改进推进会在芝罘区法院召开
  • 作者: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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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转变作风,全力提升质效,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扎实开展,8月20日下午,烟台市全市法院“一案双查”暨执行作风大改进推进会在芝罘区人民法院召开,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传慕出席会议并讲话,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副局长王桂一,执行局副局长陈善乐,各基层人民法院分管领导及执行局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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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各县市区法院执行负责人及干警首先观摩了芝罘区法院部分终本案件卷宗及执行工作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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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芝罘区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裁决团队庭长迟晓乾针对芝罘法院在终本案件重要节点办理规程上的工作经验进行了演示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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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演示结束后,中院执行局副局长王桂一通报了省高院对烟台全市法院“一案双查”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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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省高院“一案双查”通报情况和烟台市作风大改进“诺评”活动领导小组反馈意见,刘传慕专委对当前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对今后执行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他强调,全市法院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紧紧围绕制约解决执行难的各种消极行为,坚持抓作风、提质效、抓监督、树形象,重点做好以下六方面的工作:

    一要以核心指标为重点,推进执行之效考核指标整体提升,紧盯核心指标不放松,瞄准重点指标补短板,确保整体指标有提升;

    二要以专项活动为牵引,推进年度重点执行工作落实到处,扎实开展“一清理两打击”专项活动,积极推进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适时组织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

    三要以强化内部监督为抓手,推进执行工作作风根本好转,强化终本案件、流程节点、执行公开、及经常性管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组织检查,经得起历史检验;

    四要以司法为民理念为引领,推进涉执信访工作良性发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确保各项工作安排到位;

    五要以大宣传思想为引擎,推进执行工作社会效果全面提高,坚持多措并举,点面结合,提升宣传效果,突出宣传重点,引导社会工作认识、理解、支持执行;

    六要以队伍建设为基础,推进执行工作向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坚持以初心使命教育为引领,加强政治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坚守廉政底线,做一名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好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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