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正当时,逐梦启征程。为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近期,芝罘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于英走进烟台外国语实验学校高中部参加了成人礼活动,为刚跨进成年人行列的学生们发放《宪法》,激发了他们的公民意识。
“十八岁,意味着我们是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我们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了;同时也意味着我们每一位同学从此在法律上具备了成年人所有权利,包括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成人礼上,于英庭长把《宪法》发放给每一位同学,希望每一位同学们都能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做一个敢于负责,敢于担当的社会公民,助力学生成长。
为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高学生学法、懂法、用法意识,9月13日上午,少年法庭法官助理隋佩俊走进烟台天虹技工学校,为近千名学生带来一场题为《关爱明天 成长路上与法同行》的法制讲座。
此次讲座中,隋佩俊结合有关法律法规,讲解了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违法与犯罪的界限、怎样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从学生身边的实例出发,用一个个发生在身边鲜活的正反案例教育同学,要勤奋学校、积极向上,远离网吧、远离不良习惯,做一个对社会对人民有用的好公民。
近年来,芝罘区法院高度重视青少年犯罪预防和矫正工作,始终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放在法院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坚持预防和矫正相结合的少年审判方针,积极延伸职能,定期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到学校讲课、让学生走进法庭、指导学生进行模拟庭审等各种形式,为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有效促进了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