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条件
  • 作者: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3日

  起诉,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起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应以书面诉状的形式提出,而且不应有谩骂或者人身攻击等不文明的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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