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前财产保全的前提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依法不予受理。
(二)申请人申请诉前保全,应提供如下材料:
1、诉前保全申请书,应明确请求的范围及具体财产、数额,写明申请保全的具体事实;
2、申请人或单位的相关身份证明、授权手续;
3、申请保全的事实证据材料;
4、与申请保全数额相应的担保财产及担保证明;
5、申请人应在本院采取保全措施后的15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否则,法院将解除诉讼财产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