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其他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因此,可以向我国人民法院起诉而成为诉讼当事人的,既有中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无国籍人;既可以是中国企业法人,也包括外商投资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或外商独资企业;也包括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港、澳、台地区的企业和组织。即使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经合法成立,具有相对独立的财产,能承担民事责任,可以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也可以起诉和应诉成为诉讼当事人。但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