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房屋腾迁案件。执行干警因势利导、刚柔并济,全方位化解双方纠纷,及时将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某公司与隋某为交付房屋产生纠纷,某公司将隋某及居住在房屋中的隋某母亲诉至我院。我院经审理,判决作为被告的隋某和作为第三人的迟某将涉案房屋腾空并交付给某公司。判决生效后,隋某和迟某未依判决如期履行,某公司遂向我院申请执行。
第三人态度反复
民生工程推进受阻
经了解,根据规划,诉争房屋所在区域计划建设一所小学,属重点民生项目,因涉案房屋未腾迁,导致项目陷入停滞。
一边,是重点民生项目因隋某和迟某不交付房屋而不能顺利推进,周边居民也多次以隋某和迟某拒不搬迁、妨碍民生项目为由向办案人员催促执行;另一边,迟某称身体不好,拒不腾迁。强制执行如何与文明执行、温情执行结合起来,是摆在执行干警面前的一个难题。
尽管有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法院的生效判决,执行法官仍然朝着自动履行的方向努力做工作。经与某公司多次沟通,某公司表示其愿意在原有合同基础上再让一步,提出可以再追加部分金钱补偿。为此隋某才得以同意,然而迟某的态度却几经反复。
“法理”和“情理”相结合
刚柔并济破僵局
我院对该案高度重视,院长多次召集执行局、法警队负责人召开调度会,对现场执行方案亲自把关,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推进。
7月15日8时许,我院执行局出动警车8辆、干警30余人集体奔赴涉案房屋。当地派出所民警、办事处、公证处、急救人员、搬家公司工作人员一行,某公司工作人员、隋某及其妻王某均在拆迁房屋现场等候。
执行干警进门后,先做好了迟某的情绪安抚工作,将迟某搀扶到院内椅子上落座。
执行干警张家润与其他办案工作人员仔细权衡后,认为单一采取强制腾迁执行措施容易激化矛盾,决定通过耐心劝导,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方式与迟某进行沟通,并最终让其意识到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性,表示同意搬出房屋。沟通时,迟某提出要回屋收拾一些细软和衣物,其他的物品可由搬家公司搬至安置房屋内。执行人员经考虑,协助迟某将贵重物品和随身衣物收拾妥帖后,将迟某交由其子隋某照顾送往安置房屋内。
至此,一起棘手的腾迁案件在法院干警不遗余力的努力下,圆满执结。
重点项目的推进,关乎民生,关于区域经济发展,强制执行的力度,关乎和谐营商环境的营造。将强制执行与文明执行结合起来,让执行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使执行达到最佳社会效果,是执行干警孜孜不倦的追求。
这次执行,是芝罘区法院执行干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个缩影,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的生动践行。下一步,我院将咬紧牙关,持续攻坚克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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