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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公告
  • 作者: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现有205名人民陪审员于2024年5月21日任期届满,其职务自动免除,不再担任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

  任期届满人民陪审员名单公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丁君、丁永玲、丁党文、于华、于英、于龙杰、于丽美、于利明、于明晖、于建忠、于爱勇、于淑荷、于惠君、王丹、王玲、王勇、王涛、王涛、王深、王翔、王煜、王蕊、王一朕、王书杰、王亚红、王竹青、王华娟、王进利、王陇苗、王松华、王振源、王莉薇、王晓华、王路军、王福国、车汝玲、车承洪、车绍伟、车爱东、牛洪胜、邓月皎、左宏成、石建军、田小红、史隆基、史维勤、付猛、付廷进、邢孟伟、吕永春、吕晓丹、吕爱涛、吕常正、朱红玲、乔薇霖、仲维涛、任丽娜、任春铭、刘伟、刘宏、刘菁、刘丹丹、刘文杰、刘立强、刘芸芳、刘丽伟、刘忠敏、刘岩松、刘玲玲、刘桂兰、刘雪梅、齐志玉、衣龙胜、闫绪斌、安锐、安勇日、孙娜、孙强、孙传玲、孙秀杰、孙洪名、孙梅花、孙维蔚、孙道生、牟少慧、牟恕娴、牟深惠、纪英杰、贡承明、苏刚、杜洪旭、李艺、李晔、李丰伟、李少冬、李玉梅、李永红、李军祥、李明武、李金玲、李树祥、李秋玲、李梓昂、李鹄清、杨青、杨璐、杨丽丽、杨秀伟、杨晓亮、杨淑玲、杨韶红、吴君、吴舰、吴绍清、吴瑞宝、邱义蓉、何东升、邹积恩、宋霞、宋中卿、宋新爱、张刚、张芳、张涛、张浩、张中伟、张伟华、张志发、张阿媛、张金枝、张春旭、张家宁、张鸿兴、张楚钧、张德军、陈世锋、陈华安、陈晓健、武涛、林琳、岳风霞、郑涛、郑天淮、单玉霞、单慧琳、赵敏、赵学友、赵洪修、赵善霞、郝元梓、郝利军、荣雅纯、胡少杰、胡路辉、相静、钟玮、钟梅、钟茂宗、侯晓春、姜凡、姜文萍、姜作涛、姜宗勇、洪芸、宫占光、贺威、秦宇庆、袁连兴、都晓文、聂维、贾琦、夏高升、徐丽、徐忠伟、徐梦柯、高峥嵘、郭萍、郭静、郭卫东、郭玲燕、唐功吉、焉吉和、黄任、黄欣、黄小伟、戚崟海、崔天涛、崔争争、麻晓伟、康金海、梁燕、梁文栋、宿利、隋建斌、董强、董鹏、董欢欢、韩坤辰、窦海龙、谭瑞、谭丙才、滕岩、滕金佐、潘峻峰、籍志敏

  诚挚感谢以上人民陪审员为人民法院审判事业作出的积极贡献!

  特此公告。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市芝罘区司法局      

  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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